勿以善小而不为,往往生活中一个小小的善举,有可能会救他人于危难之时。8月19日,在柳泉北路桓台段,两辆电动车在行驶发生剐蹭,导致其中一名电动车驾驶人倒地受伤。集团公司联合二车间员工王克峰看到这一幕后,主动向伤者伸出援手,拨打报警电话,并为伤者垫付了1000元医药费。
“当天我休假,骑着电动车去张店办事,刚走到齐韵韶苑小区附近时,看到路边围了一群人,走近一看发现一个女孩子倒在地上,受伤挺严重的。”8月20日,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王克峰回忆说,当时现场还有一名女子正在打电话,由于对方过于紧张无法清楚描述事发地点,最终在他的帮助下联系了120及122。
在等待救护车的过程中,王克峰询问了受伤女子的伤情后,简单了解了事故的经过,原来事故发生时两名当事人骑电动车一前一后沿柳泉路向南直行,忽然有人骑车从胡同里窜出,前方女子在躲避过程中,与后方电动车发生剐蹭,导致后方电动车上的女子倒地受伤。
“受伤女孩倒底后一直不敢趴着不敢对边动,我便用她的手机与其家人取得联系。”王克峰说,随后他又跟随120救护车一起赶往了齐鲁医院桓台分院进行救治,由于伤者身上没有携带现金,他便先行垫付了1000元的医疗费。
当天,经医务人员检查确认伤者除肋部骨裂外还有多处擦伤,并安排住院进行治疗。“女孩的家人赶到后,一方面向我表示感谢,另一方面要归还医药费,我考虑孩子治疗要花不少钱,自己又不急着用钱,就留了联系方式先走了。”王克峰告诉记者,受伤的女孩与自己孩子年龄相仿,同样作为家长,他特别能体谅孩子家人的担忧,所以他才会在第一时间选择为孩子垫付医药费,以免延误治疗。
采访中,记者了解到,王克峰是集团公司联合车间焦化装置的一名普通员工,进厂12年间,他勤勤恳恳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。同时王克峰还是“淄博市见义勇为服务队”的成员,他的见义勇为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。
2008年的一天,在上夜班的路上,王克峰听到路边绿化带有女子呼救的声音,他停下车立即上前查看,一名男子正欲对一女子施暴。见此情节王克峰只身上前制止,男子见状拔腿便跑。王克峰一边追赶,一边拨打了110报警电话,无奈男子跑至路边驾驶摩托车逃离了现场。
2012年,晚饭后王克峰与妻子途径果里中学附近,发现路中间躺着两个人,过往的车辆纷纷避让,他们上前查看后发现受伤的是一男一女,男的伤势较重已经昏迷,女的伤势较轻但意识不是很清晰,肇事车辆也已逃离现场。为了避免两名伤者受到二次伤害,夫妻二人将伤者抬到路边,并拨打了120、122。
2008年、2013年王克峰因为见义勇为先后两次受到了淄博市政法委表彰,并授予“淄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”荣誉称号。
王克峰告诉记者,2012年的那次救人,他被伤者家属误认为是肇事者,挨过打,但是再次遇到这样的事情,他还是伸出援手积极施救。
在公司,员工们见义勇为、拾金不昧的事迹时常见诸报端,这些事迹展现的不仅是一个人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,同时还彰显了良好企业的文化,并向社会传递了积极向上“千赢国际正能量”。相信在高尚情操的鼓舞下,公司员工将更好地立足本职岗位,从小事做起,从细节做起,为弘扬企业文化、传递企业精神增光添彩,共同促进企业发展。